黑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 承办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9-11-15 点击数:

黑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
承办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黑龙江省职教资源、产业和政策优势,推动省内职业教育的交流、学习、借鉴和发展,建立以竞争方式确定赛项承办的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和遴选
(一)申报单位
省内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高职院校、行业协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参照大赛组织机构,组织成立“20××年黑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承办赛项的组织与实施。
2.申报单位须制定赛项承办方案和赛事宣传工作方案。赛项承办方案应尽可能包含邀请国(境)外学生、教师、行业企业代表等有关人员观摩、体验比赛的内容。
3.申报单位须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完备预案。
4.申报单位举办的比赛须在省大赛组委会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完成。
5. 申报单位须落实赛项设备,保障赛项顺利举办。
(三)遴选程序
1.根据黑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年度赛项安排,对照各赛项竞赛规程要求,由各院校提出申请,填写《20××年黑龙江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高职组)承办赛项申请表》(见附件1),报省技能大赛组委会进行审核。
2.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高职组)组委会对全省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论证,汇总填写《20××年黑龙江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赛(高职组)承办、参加汇总表》(另见附件 ),报送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根据申报方案、答辩或现场考察情况确定赛项承办单位名单并公布。
4.赛项承办院校确定后,原则上可连续承办三年,每年仍须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二、承办基本条件
1.具备成功举办各类行业技能竞赛、省级或国家级技能大赛的经验,遵循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理念、遵守大赛制度,服从省教育厅和省技能大赛组委会的领导。
2.具备赛事承办的综合实力。
3.专业建设水平领先。申报承办赛项相关专业至少为省级或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具有一流的师资和实训条件。
4.具备良好的产业环境。所申报的赛项与本省(地区)的优势产业高度吻合,具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
5.满足申报赛项的办赛场地需求,设施优良。
6.具有较强的组织保障能力。成立由院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赛项组织保障工作组。编制周密完善的赛事组织方案,有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
7.具备开放办赛和现场直播条件。能够做到在不影响比赛的前提下安排现场直播,并设直播观摩区让参赛师生和社会人员观看比赛。
三、承办工作要求
(一)赛前准备工作
1.赛场准备工作
(1)场地安排。根据参赛人数规模、分组竞赛要求,提供宽裕的比赛场地。
(2)设备设施准备。根据赛项竞赛实施方案,对比赛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数量充足,性能完好,满足比赛要求并配有备用设备。
2.后勤保障工作  
安排专人负责食品卫生、住宿、交通等各项联络安排工作。安排素质优良的志愿者队伍全程服务,每个环节都配有专人负责并在岗。
3.宣传工作
成立宣传报道工作组,编制赛项宣传方案。如有条件安排专人主动联系有关媒体向社会宣传大赛,为赛项的成功举办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
4.赛项经费管理
结合承办院校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赛项经费管理制度和赛项经费预算安排,确保赛项顺利实施。
5.编制工作预案
编制相应应急工作预案,确保赛项顺利进行。
(二)比赛期间工作
1.承办院校要提前与专家、裁判员、仲裁员、监督员和各参赛队取得联系,提供大赛指南,提醒并告知各相关会议及比赛时间、地点。
2.比赛现场工作人员到岗尽职。提供后勤保障的相关部门人员到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现场竞赛组工作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协助裁判员做好抽签、技术保障等工作,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听从裁判长指挥,协助维持好比赛现场秩序。
3.开放办赛。鼓励邀请省外或境外学校组队参加部分比赛或设置表演赛,通过观摩、体验和参赛等多种方式促进国际交流。
4.合理安排其他同期活动。在比赛期间,采用多种形式展示职业教育发展改革成果。
(三)赛后相关工作 
1.赛项原始文件和过程性文件的存档与报备。
2.撰写总结报告。
3.整理上报省技能大赛组委会相关资料。
 
 
黑龙江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黑龙江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高职组)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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