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教师道德规范

作者: 时间:2019-11-01 点击数: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教师道德规范
 
文号:院教发[2003]15号   (2018年7月修订)
    日期:2003年6月16日
1、热爱祖国,依法执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师义务,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2、献身教育,甘为人梯。忠诚教育事业,做到敬业,乐业,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高尚的师德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培养高技能人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就业能力。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坚持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讽刺、挖苦等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发生,建立正确、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对待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用心教诲学生,耐心指导学生,既要传授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又要关心学生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修养的提高,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勤奋学习,钻研业务。树立终身学习的教育理念,秉承严谨的优良学风,对业务精益求精,孜孜不倦吸收新知识。掌握教育教学规律,认真备课,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教学大纲要求授课,积极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深入基地、深入企业、深入农村,不断提升实践动手能力、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5、以身作责,言传身教。对学生既重言教,更重身教。树立良好的道德形象,讲文明,讲礼貌,举止庄重,服饰得体,以自己高尚的理想、情操、道德人格感染、熏陶学生。要坚持原则,公正廉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以待己,宽厚待人。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随便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不旷教。
6、团结协作,共同进步。教师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真诚相待,团结共事,努力营造团结、平等、宽松、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勤奋向上、共同进步的工作氛围。
7、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有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和知识创新。
8、热爱学院,顾全大局。识大体,顾大局,做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热爱学院,积极为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出力献策,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基地建设、教学改革和各项公益活动,自觉维护学院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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