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教学检查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9-11-01 点击数: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教学检查实施细则
院教发[2002]6号
(2018年5月修订)
教学检查工作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使教学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教学管理规范》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一、 教学检查的目的、形式及重点
1、教学检查是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原则,对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所采用的评价检查手段。通过教学检查,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实施,达到教学预期效果。
2、教学检查应贯穿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分为经常性检查和阶段性检查两种形式。并把经常性检查和阶段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有计划地进行。
3、经常性检查的重点是通过对各教学环节常规工作检查,达到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顺利贯彻的目的。阶段性检查的重点是通过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的检查、考试考查成绩质量分析,达到实现教学预期效果的目的。
4、阶段性检查,每学期按时间分为期初、期中和期末检查,以期中检查为重点。
(1)期初检查主要是检查教学准备工作,其目的是保证新学期迅速地建立起稳定的教学秩序。
(2)期中检查主要是检查教学进展情况,其目的是掌握教学目标执行情况,根据检查结果肯定成绩,并及时做好纠偏工作。
(3)期末检查主要是检查教学效果,其目的是根据教学目标完成情况,检查一学期教学工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对下学期教学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二、 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
1、学院教学副院长全面负责教学检查工作的开展。
2、教务处是教学检查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教学检查工作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3、各系(部)负责对所属专业、实训场所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
4、各专业负责对所属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的检查。
5、学院其他处室,按其职责范围,负责各项教学辅助、服务工作执行情况检查。
6、教学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是教务例会的重要内容,包括计划审核、执行情况检查、听取检查结果汇报、分析教学质量、提出整改措施。
三、各阶段教学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 期初检查
1、全院各系(部)按各自职责范围检查教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1)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师进修计划等教学文件的准备落实情况;
(2)各专业学期教学及教研活动工作计划;
(3)学生编班情况和各类课表、教学日志发放等工作;
(4)教室、教材、教学用品的落实和实验、实习、设计的准备情况;
(5)对新生入学后需进行的主要课程知识测试的准备情况等。
2、教务处须全面掌握以上教学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并着重做好对教师二周备课余量和教案的检查工作。(由各系和专业普查,教务处和督导室抽查)。同时检查各教师辅导日程的落实情况。教务处需组织好期初听课,迅速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二)期中检查
期中检查包括教学管理工作、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三方面。
1、全院各系(部)按各自职责范围检查教学工作执行情况。
(1)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改计划执行情况;
(2)各专业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3)课堂教学、自修辅导、第二课堂、课外教学活动等管理情况及各部门为教学工作服务的情况;
2、 教务处和系(部)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通过组织广泛听课,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包括实验、实习情况);
(2)以各系(部)和专业普查,教务处和督导室抽查的方式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布置和批改、课外辅导等情况;
(3)召开教师及各班学生座谈会,检查和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并听取教师和学生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4)通过考试考查成绩质量分析,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5)各系(部)汇总期中检查综合情况,提出分析意见,向教务例会汇报。
3、由于期中检查工作量大,学院应成立以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长和教育督导室主任为副组长,各系(部)负责人和若干名骨干教师参加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小组,并有效开展工作。
(三)期末检查
1、全院各科室按各自职责范围检查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1)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改计划完成情况;
(2)各专业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完成情况;
(3)科研工作完成情况;
(4)各系(部)和专业普查,教务处和督导室抽查教师一学期教案;
(5)实验、实习、设计、论文等实践性环节教学工作情况;
(6)新学期准备工作。(包括制订、修改实施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大纲、教师配备、编写授课计划、落实教材等)
2、教务处着重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
(1)复习迎考工作;
(2)各专业和各系(部)的试卷命题工作;
(3)考场组织、监考人员安排情况;
(4)考后阅卷、成绩汇总、任课教师填写试卷分析表等情况。
四、教学检查的反馈
各项教学检查的结果均需通过一定的形式及时进行反馈,以便解决问题和改进不足。
日常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随时由教务处向各系部进行反馈。各系部和相关教师针对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整和改进,教务处要对调整和改进的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在各系部和教务处组织的各项检查活动完成后,学院组织教务处、督导室、各系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反馈会。对各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处理和反馈。最终由教务处在各系总结的基础上形成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在报院领导的同时下发各系,作为期中教学检查的反馈材料。
五、 教学检查资料的管理
1、教学检查各种资料是学院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教学质量优劣的具体反映。各系(部)应重视利用教学检查结果,认真做好分析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2、教学检查有关重要资料,按教学档案管理细则规定,纳入教学档案管理范围,作为办学水平评估,考核各处室部门工作,考核教师工作以及职务评审的重要依据。
附则:本制度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后,院长办公会通过后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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