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工作布置会

作者: 时间:2022-04-27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切实规范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学院进一步落实2019级岗位实习管理工作并开展系部自查、互查、抽查工作4月27日上午11:00-12:00,学院线上线下同步召开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工作布置会。院长、党委副书记张继中、副院长姜桂娟、在主楼中会议室参会,招生就业处、各分院领导线上参会,会议由教务处处长吴英主持。

2F7ACC

教务处处长吴英,首先全面解读《规定》的新理念、新举措、新方法,围绕《规定》中涉及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实习保障、监督与处理等实习全过程进行系统培训,重点对《规定》新修订点、关键点、创新点进行解读。特别是反复强调了学生实习“1个严禁和27个不得”等刚性要求。


1E2C2D

副院长姜桂娟,对我院岗位实习管理作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规定》的新理念、新举措、新方法,真正做到学懂弄通;二是要狠抓《规定》的落实,严格遵守,扎实做好学生实习的各项工作;三是要开展岗位实习自查和抽查,做好岗位实习巡查工作;四是要科学规划,注重学生实习的动态管理,做好工作台账;五是要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实效;六是要求学校相关部门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不断修改完善《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院长、党委副书记张继忠作了总结讲话,他表示学校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准确把握实习的本质,坚守实习育人初心,切实把实习作为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持续加强规范管理、长效治理。严守实习基本规范和底线红线,针对实习关键节点的行为准则,切实落实1个“严禁”、27个“不得”等规定。落实实习管理协同机制,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要求落实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强化实习监管和问责,按照实习流程,层层落实责任,对实习工作进行监管。

总之,我们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学生实习管理和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随时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为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作出应有的贡献。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  电话:0453-6402407  邮编:157041